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關於織毛線這件事

(完成品)

前幾天終於把寫了很久的文獻回顧初稿交給老師,討論完後,跟書僮兩個跳上公車,一路晃啊晃地去市中心的百貨公司。我想要有一個不用一直看電腦的休閒活動。以前上班時看電腦,下班看書當消遣,現在正業是看書,又不想看電腦的時候,在斗室裡能作的事情不多,想來想去,除了煮飯之外,不如來打毛線好了。

小時候有個阿姨很會作手工藝也很會打毛線,我姐的家政課不曉得為什麼要學鉤針,她交完作業後就把道具束之高閣,我那時大概是很想要「自己作個什麼東西出來玩玩」的成就感,於是看阿姨玩鉤針,吵著要媽媽教我棒針(我娘說她不會),找到家裡有些毛線,我也就拿了零用錢去買針買線買書,看圖玩了一陣子。

不過牡羊座的缺點就是三分鐘熱度,這件事情沒多久就被我丟在腦後。高中時我們家政課是車圍裙,也沒有玩毛線的機會,直到上了大學,某年冬天,系館裡幾個學姐坐在一起織圍巾,看到有人可以教我,我也去買了幾卷毛線回來一起織,甚至還送自己織的圍巾給喜歡的男生(那個年代真是純真啊),後來當然是沒結果,不曉得圍巾命運如何,會不會送舊衣回收了。

後來也把織圍巾這件事情當成嗜好,有一兩次,過年年假無聊,看電視時手織著織著,放完假就有新圍巾送人自用兩相宜。棒針玩膩了換玩鉤針,換顏色換花樣;圍巾織膩了換織手機套。

這次來英國,沒帶到編織道具,網路上買還得付運費,乾脆趁有出門時上百貨公司去買。一個套組兩捲毛線一雙棒針,可以照譜打成帽子或圍巾或手套。前些日子想買新毛線帽,沒挑到喜歡的,乾脆自己織吧。沒想到這譜用了一堆縮寫,而且還要加針減針,拆了幾次後,才好不容易織成個樣子。今天下雨,身體又不太舒服,沒看書沒出門,一針一針的,不知不覺就完成了。叫書僮客串模特兒拍了照片紀念,他說,花錢買毛線只玩了三天,要不要拆掉重打啊?

ㄘㄟ/


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戲--23/Feb/2011 Robert Lepage 'The Blue Dragon' @ Barbican Centre, London

如果叫我列一串名單,有哪個導演,哪個團的東西,一看到票券開賣,我就叫你不管三七二十一,搶,就對了。那,Robert Lepage老兄應該有個前五。(對,大家不要爭第一喔,乖)

去年夏天在城市舞台看了八小時的Lipsynch,看得頭很昏可是看得很爽。頭昏的原因是英文德文西班牙文滿地亂跳,人際關係跟蜘蛛網一樣複雜;很爽的原因是戲好看,故事流暢,場景道具舞台燈光技術完全沒話說。這次無意間看到倫敦巴比肯中心的Bite系列要演'The Blue Dragon',恰好又有週三學生半價的場次,當然趕緊搶下票來。坐在視線受阻區只花八鎊的學生票,還不賴。

根據節目單上的資訊,The Blue Dragon接續是Lepage在2005年巴比肯中心的The Dragons' Trilogy的分支,裡頭主角Pierre Lamontage在上海過了20年後的故事。因為我沒看過05年的作品,所以不曉得前情如何,但是在劇情理解上,並無困難。

特別的是,本次是由Robert Lepage擔綱演出主角本人,在戲的一開始,他便秀了一下書法(架勢很到位)講了幾個貫穿全戲的象形字,如「女」、「子」、「川」等。如同Lipsynch的開始在飛機上, The Blue Dragon則在上海浦東機場。故事主角只有三個人,但關係卻很複雜。Pierre的前妻Clarie跑到中國想領養女娃,因為行李丟失的一連串陰錯陽差未能如願,她此時又無意間遇到了Pierre的年輕中國女友,兩人還很戲劇化地一見如故一起玩耍。(我若是Pierre應該會很想一頭撞死吧),女友Xiao Ling想跟Pierre分手,在此時卻發現自己懷孕了......

故事到底要怎麼結束才不落俗套?Lepage並沒有告訴觀眾,末了三人之間究竟如何,而是安排了三種不同的結局,看觀眾自己怎麼想。105分鐘無中場一氣呵成的表演,讓人目不暇給。

這次在倫敦看,Pierre跟Clarie講法文配英文字幕,Claire跟Xiao Ling講英文,Xiao Ling跟Pierre講中文(真是辛苦Lepage了)。除了語言之外,還有文化元素的拼貼,例如Claire的加拿大冰酒與楓糖漿,舞動水袖以及中文字教學。場景設定在因為公共建設計畫必須拆遷的上海還有深圳的藝術複製村,而故事的鋪陳也很「合理」(以手段強制建設預定地住戶搬遷、一胎化、女嬰被外國人領養),說合理,是這些都和我們從媒體上得到的新聞印象相符。Lepage在導演手記裡頭寫到他們在巡演中對於中國的認識與瞭解,尤其隨著中國崛起,以奧運展現文化底蘊以及實力,卻總讓人有種矛盾的感覺。我想,這大概也是他要選擇一些比較具爭議性的議題來鋪陳的原因吧。故事說得細膩,舞台布景善用高低差、軌道、投影來展現不同的場景以及季節。發現Lepage在The Blue Dragon以及Lipsynch裡頭都安排了親子(領養)關係,鋪的梗很多,最後一定會串起來,不會留一個給你。

總之就是個好看。先前看表演的節目單買多了,幾次搬家累積沉甸甸的幾箱無處可堆也無暇整理,還想說在倫敦看戲就少買點吧,沒想到戲看完連忙衝出去搶,哎呀,幸好有買到。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相逢自是有緣時

部落格開張一段時日,我好像都還沒出聲,今天心血來潮來炒個冷飯。有時候跟某娃出門社交會被問到是怎麼認識的,如果是長輩的話,就會說:「是學長學妹啦~」雖然這是事實,但並非我們認識的經過。如果朋友繼續追問的話,兩人只能有點尷尬的說:「說來話長。」因為整個過程實在有點瞎,雖然沒什麼好隱瞞的,不過用講的總還是休誇怪怪,那麼在這邊貼個舊文交代一下好了。

前情提要大致上就是某娃是個搞威狼,從大學時代就在BBS上開了個人版,是說現在還有人在用個人版這種東西嗎?總之,我本人也就秉持著潛水艇的終極精神,默默看她的文章好幾年,彼此也相安無事,井水不犯河水(?)不過2009年某一天不知道哪根神經接錯做夢夢到某娃,彆扭了好幾天終於克服自己的羞恥心(?)寫信給她,究竟整起事件會如何發展呢?讓我們看下去(盛竹如腔)。

25.12.2009
某娃常跟我抱怨我認識她那麼多年,她卻只認識我兩個月,常被我看破手腳,很是不公平,身為一個專業的stalker,敵明我暗好像也是很合理的。我喜歡觀察不同人的生活,所以批兔我的最愛裡面大概有半數的版都是不認識的人,靜靜看著別人的生活,有時也跟著其中流露出來的喜怒哀樂而心有所感。但自己被注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到底要用什麼姿態來面對複數未知的讀者,我總是猶豫再三。

十月中的某一天忽然做了一個怪夢,夢到自己跟某娃搭訕,詭異的地方是,我根本從來沒見過她,又怎麼會知道是她?(補充:很多人聽了都說對啊,又沒看到臉怎麼知道是她?阿我哪知,可能當初夢裡是從背後搭訕吧。)撇開這個技術性問題不談,醒來之後卻無法擺脫「到底為什麼我會覺得自己是在跟她搭訕」的念頭。可是我還是有羞恥心的,如果純粹因為這樣寫信給她,實在是跟變態沒什麼兩樣,撐了大概十多天想說到底要不要寫,真要寫的話到底要寫些什麼(請問可以見面看看妳長什麼樣子,以確定我在夢裡面搭訕的真的是妳嗎 Orz),終於還是禁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寫了一封比較沒有那麼像變態的信給她,後來才知道,如果再早點寫的話,因為某娃還在忙著準備公費的筆試,說不定連理都不會理我。

總之,其實我最初只是想維持信關係,通通信講講話,好一點的話就多個電影咖。約好看電影之前,決策樹都畫好了,身為一個膚淺的外貌協會會員,決策點在於是不是我的菜,如果是的話考慮追求,不是的話那就秉持初衷XD。我沒有料到的是竟然會有第三條線:就是並非我的菜卻莫名其妙投緣,看完電影回家還上演個十八相送是怎麼回事。不過我也沒多想,養病又失業中的我賣相不佳,似乎也不是談戀愛的好時機。過了沒幾天,某娃邀我去看展覽,我想說這是什麼意思呢?事後才知道沒什麼意思,純粹只是因為只有我很閒而已:P。不過因為這個美麗的誤會,我回請她一頓飯。

吃飯之前,越來越心癢難熬(此時離第一次見面不到兩個禮拜),跑去諮詢各路狗頭軍師,意外的是,大部分的人都說白小白你都幾歲了,不要再搞高中生純愛那一套了,成人的世界要有效率一點=.= 。其實我心裡想的是,認識歸認識,當朋友認識了十年再交往最後還不是分手。如果心動了,為什麼不衝一下,以後才不會在那裏話想當年的徒增惆悵。本來梗都想好要在吃飯的時候講了,可是看到某娃燦爛的笑容又不想破壞那麼美好的夜晚,到了口邊的話又吞了回去。回家心裡又不甘心,所以還是寫了信把本來吞回去的話吐了出來。事後回想,這對某娃來說還滿倉促的,好像還不到兩個禮拜說,她發了一張考慮看看卡給我,其實我好像早料到會是這樣,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好吧,就繼續耍曖昧,雖然我很討厭這樣。

當初某娃問我生活圈跟她有什麼交集的時候,純粹是抱著填克漏字的心情把我跟她都認識的人填上去,完全沒有想到其中竟然會有外審委員。事後我朋友知道這件事,說被寫上去的人真倒楣,莫名其妙就要負連帶擔保責任。外審口試當天,魏爸爸走了。收到某娃的簡訊的時候,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做何反應,默默潛水那麼多年,彷彿也跟魏爸爸有某種微妙的聯繫,是個熟悉的陌生人,忽然間線卻啪一聲斷掉了。我所能做的,好像也只是在某娃需要的時候陪陪她。

又過了幾個禮拜,當我開始慢慢習慣這種既曖昧又自然的相處方式,某娃又傳了封奇怪的簡訊,告訴我外審暫緩實施,直接決標。其實我也想不起來那天我到底做了什麼,還是沒做什麼,可能只能歸功於某娃一時胡塗吧:P。她一直問我,到底我在關係裡面期待些什麼,深怕她的外包裝與內容不符,其實我不會回答得比她自己好,節錄一段她引過的東西:

就像好萊塢版的Shall We Dance中,蘇珊莎蘭登對李察吉爾說的,她會見證他的人生。見證,或許就是老友與老伴,對每個人的意義所在吧。'We need a witness to our lives. There's a billion people on the planet... I mean, what does any one life really mean? But in a marriage, you're promising to care about everything. The good things, the bad things, the terrible things, the mundane things... all of it, all of the time, every day. You're saying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noticed because I will notice it.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witnessed because I will be your witness'.

既然有了相愛的運氣,就要好好珍惜這段緣分,某娃口中很混的答案好像才是正解:「直到你跟一個人真的在一起一輩子後,你才能知道,如何能跟一個人在一起一輩子。」

P.S. 當時只是剛開始交往,沒想到現在竟然就假結婚真XX跑來鶯歌當書僮了,人蔘啊~

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全球台灣鄉親下水大串連之下水典禮開始,奏樂!

俗話說:學如「下水」行舟,不進則吃。(評語:啊是唸書念到頭昏了嗎?)

響應西大煙的全球鄉親下水大串連活動,本人暨書僮(aka. 終身peer-reader兼proofreader) 本著一股經常在雞毛蒜皮小事執著的風格,從前幾天開始就針對這件事情開始磨刀霍霍向超市。

首先,遠方探子傳來倫敦有賣豬腎的消息,令我們精神一振,看到S超市網站有,更讓人興奮不已;誰知,網站與店面是不同的,遣書僮去超市一遊,只得雞肝一盒。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隔了兩天,又到了家裡附近農夫市集(Farmer's Market)集散日,趁著太陽露臉,兩人散步去附近公園找肉販,買到80p(合台幣40塊)的兩隻豬腳,大則大矣,缺點在於得幫豬腳去除百疏一密的腿毛;還買到豬腹肉以及豬排,肉販很感心地附贈了兩塊腰子(與豬排包一起出售),回過神來,兩人就這樣提著一大包豬肉回家......

不囉唆,先來看成品:


圖說:左邊的是用雞肝跟腰子作的下水湯,右邊是豬腳飯。

為了雞肝到底是要作鹹的還是要作淡的,兩人始終無法達成共識(BGM:天黑黑,不是孫燕姿唱的那首,是打破鼎那首),末了決定雞肝一人一半自由發揮,豬腳則是用滷的。

豬腳先跑活水(跑活水的名詞解釋請看),跑完活水的豬腳放進滷汁裡頭滷,滷汁成分如下:

蔥、薑、蒜(看你家冰箱有多少以及你愛加多少,我家冰箱剛好有大蔥也就切切放進去,有時候我還會放辣椒)
花椒(有八角就更好了)
冰糖(我家的是小顆的,我都給他放個10顆這樣)
李錦記滷水汁(先前沒有滷包的時候買的)
可口可樂(買原味的,雖然有櫻桃的,但我沒試過,請實驗完告訴我味道如何。)
醬油(有金蘭的當然放金蘭的,可是我家目前開的那罐是龜甲萬,總得先用完)
米酒(沒有的話我用過伏特加,也放過紅酒)

這次液體的比例我大概是 米酒:醬油:滷水汁:水:可樂=0.5:1:2:2:4,加進鍋子裡蓋過所有材料,實驗結果是這樣的滷汁不會很鹹,甚至可以直接喝。我把豬腳放進滷汁裡頭煮開,然後就熄火放著去睡覺了,隔天用電鍋外鍋加兩杯水加熱配麵,今天中午則是小火再熱一次,作豬腳飯。

下水湯是參考網路上找來的食譜,先把雞肝跟腰子切塊,煮一鍋水放薑片跟米酒煮開,汆燙一下,然後丟進另外一鍋放薑絲蔥白煮開的水裡,加烹大師還有鹽巴米酒,煮開一下就可以吃了,起鍋後上桌前滴一點麻油,灑白胡椒粉。湯頭有點淡,可能因為我不是用豬肉高湯塊吧。

以上是中午的菜色。

晚上的表定菜單是烤雞肝,書僮白小白中午先將雞肝放進醃料裡,有圖有真相:


醃料的食譜參考了這個網頁,剛好裡頭的材料我家都有,又加了幾片薑片進去,醃了四五個小時,才進烤箱用攝氏190度烤30分鐘,為了充分發揮留學生克勤克儉的精神,又切了幾塊馬鈴薯跟蘑菇下去一起作伴。烤好裝盤像這樣:


(中間加一點綠色的想說比較漂亮這樣)然後馬鈴薯給他灑一點乾香草(在此說明,要在30分鐘烤馬鈴薯到可以吃的地步,最好先水煮過),雞肝上給他灑一點白胡椒粉(扼腕,那天去Japan Centre應該要買七味辣椒粉的,應該超搭),這樣就上桌當(情人節)晚餐了。

真好吃。

本人感想:為什麼寫煮飯可以寫這麼長一篇,可是文獻回顧只擠出一段來?!!!!

書僮感想:嗚我想念我家旁邊的炭烤小攤攤~

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水壺與環保袋的執念

小時候上學都要背一個水壺,很重,有點不曉得為什麼要帶。然後小孩總是會喜歡喝甜甜的飲料,逮到機會還是想解解饞,於是一整壺水有時一整天也沒喝一口,末了整壺又背回家。(怪不得我長不高)上班在辦公室有飲水機,只要準備一個馬克杯就有水喝,包包裡也沒有帶水壺的必要,渴了走進便利商店,十塊二十塊就有飲料可喝,冷熱皆備,而且喝完隨手空瓶一丟,多省事。

以前總覺得爸爸媽媽出門帶水的舉動很老氣,想著便利商店裡的各式茶飲咖啡多麼誘人;現在到了大不列顛,如果出門沒有帶水,別說便利商店,連販賣機都不是很好找,找到了,看著價錢,默默乘以五十換算台幣,就寧可忍著去找飲水機。學校裡頭飲水機不多,又只有供應冷水,在大風大雨天裡喝冷水,真是點滴在心頭。於是,帶個水壺上學,便顯得必要。而且,後來才發現,原來設計得漂亮的水壺多得是,好好買一個拿來喝水心情也會變好。

另外一個包包必備用品是環保袋。自從台灣的商店不免費提供塑膠袋後,各大機關團體法人單位便開始貼心地提供環保袋當贈品,只是它們要不是質地脆弱,就是硬生生地要印上醜醜的標記,拿到手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造成另一種浪費。有的環保袋雖然可以折疊,但是收納方式非常考驗使用者的智商,一旦拆開,恐怕只有原設計師才收得回去。我慣用的春捲包不但款式漂亮又輕,買給我媽用,老人家不曉得是捨不得用還是怕折不回去,買了一兩年仍然原封不動在那,她每回買菜還是拿回各式大小塑膠袋......

「鶯歌」(我實在很欣賞這個具創意的暱稱)的四大超市(Tesco, Sainsbury's, ASDA, Morrison's)也有推出自己的環保購物袋,讓消費者選購。有的是塑膠製的'Bag for life',就是你只要花一次的錢買,之後如果袋子破掉,他們會免費換一個給你;有的則是提供大小麻袋,質感作工都不錯,耐重度也好,在地鐵上也看到不少人拿來當提袋。我有兩個Waitrose超市的麻袋,超市的商標低調地繡在角落,袋子堅固可以肩背,也不會非得提在手上不可。記得價格是一個兩鎊,我媽還嫌說一個環保袋一百塊好貴,誰知某日她去上插花課,看到同學提了一個麻袋很漂亮,一問之下是鶯歌某超市出品,回家來跟我提起,我慷慨提供「等玫瑰」超市的麻袋讓她去獻寶,她也就開開心心地提去上課了。唉,就說一百塊花得很有價值吧......

除了超市之外,在一些展覽場合或是其他小店也有販售/贈送各色棉布袋,即便是贈送的袋子,設計感不俗,袋子也頗為耐重好折疊。開學時學校的Fresher's fair各式攤位都在送棉袋,一圈逛下來手上也多了好幾個,平日放在包包裡,需要提書或買菜時真的很方便,弄髒的時候丟進洗衣機一起攪攪也不心疼。不曉得為什麼,這裡送的環保袋多是棉布而非台灣常見的不織布材質,難道是這裡棉布比不織布便宜嗎?

今天出門,在書店看到一本書叫'The Tote Bags'  買書送一個拖特包,裡頭則是蒐集了各式各樣的設計圖樣,真是可愛極了!看來看去,結論是:如果水壺跟環保袋可以作得很時尚,應該就更容易讓消費者樂於使用吧?(至少,腦波很弱的我是這樣啦!)

2011年2月6日 星期日

乾衣服大作戰

洗衣服跟洗碗,我覺得是近似「薛西佛斯」式的家事。不作,就沒有乾淨的衣服可穿碗盤可用,但是要作又永遠作不完。感謝發明洗衣機以及洗碗機的人,他們為家庭省下不少時間。

身為厲行簡約及環保的消費者,我遵循電力公司以及水公司的建議,衣服一次洗多一點,比分兩次各洗一半來得省(當然也比較省洗劑),所以髒衣服堆到週末再一次洗。又,倫敦不是個陽光充足曬不用錢的地方,沒下雨開開窗,沒陽台可曬至少也聊勝於無。冬天室內有暖氣,不過我也通常不開超過20度,一個人衣服不多,擺著不管兩三天總會乾的。室內用的曬衣架披掛上各式衣服襪子,還真像是棵耶誕樹。

白先生抵達英國之後,先是滿腹疑惑地對我說:「這裡的人為什麼看起來都很嚴肅陰沈啊?」我回他:「啊你要陽光燦爛不會去加州喔?」然後他漸漸發現這個國家有點不太好玩,髒衣服丟進袋子裡是老婆在洗老婆在晾,老婆嗅覺不靈,他可是聞到衣服有種久曬不乾的臭味。大丈夫能屈能伸,唯獨不能忍受衣服/毛巾有臭味。

身為有理性的靈長類動物且願意在婚姻中學習成長的兩人,為了毛巾發臭的問題吵了幾次後,上網請教親朋好友,得到的解決方案不外乎暖氣開高一點/用除濕機等,我們也上了阿媽爽看看可以加熱的曬衣架,唯評價褒貶不一不敢下手,末了添購了掛在暖氣上的簡易衣架晾晾毛巾一兼二顧。某天晚上,白先生忽然興奮地開始尋找適合的除濕機,他想買台除濕機來解決衣服不易乾以及木質窗框容易凝結水氣的問題。

眼看夜已深,我跟他說研究好要買哪台告訴我,我再上阿媽爽訂購刷卡即可。隔日一早便有效率地下訂,當天下午廠商便以快遞寄出,說隔天可以送到。

誰知隔天我們明明沒出門,貨運的追蹤記錄說沒有人應門無法送達!開什麼玩笑!

不過該貨運公司還算有良心,隔天自動重新配送。預計送達的時間一到,白先生便頻頻看向窗外,眼看快遞往對面找去(難怪前一天送不到),他還忍不住開窗大叫'It's here!'

(事後他說,總算可以理解我在等待LC鍋抵達時的心情了。)

總之,自從「噴噴」抵達我家之後,衣服從三四天才會乾縮短成兩天內會乾,窗框也不再積水了,白先生也不用煩惱衣服臭臭要盧老婆再洗一次。只是為了不讓電費爆表,老婆還是嚴格限制除濕機只能在晚上沒陽光不開窗也沒暖氣的時候使用,避免能源浪費。

要讓衣服樹提早收成,還真不是件簡單的事。